开云(中国)官方网站

康爱公社—综开云合意外互助社
栏目: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4-04-07

  开云综合意外互助社是一个以旨在帮助不幸因意外事故导致伤残或者意外身故的社员筹集互助金而设立的互助平台。

  2.1.社员根据需求自行申请入社,加入本社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若不满足以下条款中的任意一项,将无法享受本社互助权利,所作互助分摊仅作为本社爱心外援。

  2.2年龄0(出生满42天)至59周岁,受助权利持续到65周岁(名词释义1);

  社员本人申请,或由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及允许的其他亲友代为申请,未成年人须由监护人为其申请。

  智能障碍、恶性肿瘤、冠心病、心绞痛、室性心律失常、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心力衰竭、帕金森氏症、脑梗塞、脑出血、重症肌无力、多发性硬化、呼吸衰竭、肺心病、肝硬化、肾病(含慢性肾炎、肾病综合征、肾功能不全、肾功能衰竭、多囊肾、终末期肾病)、糖尿病有并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淋巴瘤、艾滋病或艾滋病毒携带、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病(含重度抑郁)、焦虑症、酒精或药物滥用成瘾、身体功能障碍或残疾(包括视力、听力、脊柱、胸廓、四肢),肢体运动功能或躯体感觉障碍、手术。

  自愿承诺:从事以下特殊职业而导致的意外伤残或身故,受助权利仅为个人最高权利的50%:

  (1)海上、船上、高空、森林、山区、山地、地下、潜水、水下、隧道坑道、井下作业人员;

  (6)现役军警人员中的地面部队、海军陆战队、水兵、空军飞行员、前线军人、特种部队人员,或防爆警、刑警、军警校学生、消防队员;

  (7)曲棍球、橄榄球、摔跤、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武术、拳击、卡丁车运动员或教练员;

  (8)潜水、水上摩托车、滑雪、马术、特技表演、雪车、滑翔机、汽车摩托车赛车开云、跳伞、击剑运动员及教练;

  (9)涉及铁牛车、机动三轮车、吊车、直升机、行车、摩托车(工作时间内)的驾驶或操作;

  (10)机械厂、钢铁厂、造修船业的工人,从事挖泥船、锅炉、石棉瓦、采掘相关工作的工人;

  3.1.社员自参与本社之日起,等待期为30天。等待期后社员不幸因意外伤残或意外身故,其本人或法定受益人最高可获得20万元的受助权利(发生在港澳台和国外的意外事故除外)。

  3.2.成为社员后起至65周岁期间拥有综合意外权利,在满65周岁后的次月1日正式退出本社(意外身故权利仅限18-59周岁期间)。

  a.受助社员资格存续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根据《康爱公社综合意外互助社伤残评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所列的项目,对伤残项目进行评定,并按照评定结果所对应该标准规定的给付比例乘以最高互助金额向意外伤残互助社员员给付意外伤残互助金。如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治疗仍未结束的,则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天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伤残互助金。

  b.受助社员因同一意外事故导致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仅按其中一处的伤残等级给付伤残互助金:如果各处的伤残等级不完全相同且最重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伤残只有一处,按最重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互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互助金;如果各处的伤残等级完全相同或最重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伤残有两处或两处以上,将该伤残等级在原基础上晋升一级(但最高晋升至第一级),并按晋升后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互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互助金。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能采用《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c.受助社员人身伤残等级程度相对应的互助金给付比例分为十档,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互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互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

  d.受助社员因本次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伤残,若合并前次(含加入本社前)伤残,可领取较严重项目的意外伤残互助金,则公社按照较严重的项目给付意外伤残互助金。但前次已给付的伤残互助金(加入本社前已患或因责任免除事项未予互助的伤残视为已给付伤残互助金)应予以扣除。对于同一互助社员,上述所列意外身故互助金及意外伤残互助金累计给付总额以本社最高互助金额为限。

  e.本社的意外伤残互助金累计最高10万元+社员逐年增加权利+社员邀请增加权利。

  a.受助社员资格存续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本社的其他社员为其发起互助。

  b.意外身故互助金只给付一次,基础权利10万元,含邀请增权+逐年增权,最高20万元。

  c.如受助社员已获得意外伤残互助金,在申请意外身故互助金时,本平台按照最高互助金额扣减累计已给付意外伤残互助金之和的余额拨付。

  e.受助社员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互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受助社员生还后60日内向其他社员退还互助金。

  3.4如果社员在不幸发生意外事前存在邀请,可额外享受最高5万元的邀请增加权利:每有效邀请1人加入增加100元受助权利。

  3.5社员自加入公社之日起,每满1个年度受助权利增加1万元,但权利增加最高不超过5万元。

  备注:从事以下特殊职业而导致的意外伤残或身故,受助权利仅为个人最高权利的50%:

  (1)海上、船上、高空、森林、山区、山地、地下、潜水、水下、隧道坑道、井下作业人员;

  (6)现役军警人员中的地面部队、海军陆战队、水兵、空军飞行员、前线军人、特种部队人员,或防爆警、刑警、军警校学生、消防队员;

  (7)曲棍球、橄榄球、摔跤、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武术、拳击、卡丁车运动员或教练员;

  (8)潜水、水上摩托车、滑雪、马术、特技表演、雪车、滑翔机、汽车摩托车赛车、跳伞、击剑运动员及教练;

  (9)涉及铁牛车、机动三轮车、吊车、直升机、行车、摩托车(工作时间内)的驾驶或操作;

  (10)机械厂、钢铁厂、造修船业的工人,从事挖泥船、锅炉、石棉瓦、采掘相关工作的工人;

  3.7如社员同时参与康爱公社其他互助社且同时享受了该社的互助权利的,则本社与康爱公社其他互助社邀请增权不再重复享受:即,如果社员在康爱公社的其他互助社和本社的邀请增权各为:10000元,则该社员享受邀请增权为10000元,不再重复享受为20000元。 本社对应可申请的邀请增权需为社员确诊为本社互助情形之前邀请而增加的互助权利。

  3.9社员权利的获得未来可能会增加先决条件,如能够证明入社健康和利于申请审核的补充条件,综合意外互助社将制定和进行公示后加以实施。

  4.1.成员须参与互助分摊,分摊标准为申请人权利除以加入人数;为确保社员分摊压力可控,事先约定:

  4.2.社员互助分摊方式和规则:成年人每个互助事件案例分摊不超过10元/人;如果出现社员均摊的额度超过上述标准而未筹集到社员最高受助金的案例,则申请受助社员按对应权利的比例分摊实际筹款额。

  4.3社员分摊计算办法:本期筹款目标总和/(筹款期上期末总人数*0.9)。社员须在有分摊义务的当期充入指定资金。扣款时根据筹款当实际参与人数进行计算扣除(从2018年10月第一期互助期开始,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分摊义务为成年人1/3)。

  4.4代管帐户余额不足扣款问题:当社员代管亲友,出现账户余额不足时,以加入时间先后顺序扣款,即先加入的先扣除;如代管帐户中有儿童也有成人,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成人的义务,但足够满足儿童的义务(未成年人义务是成年人一半),此时会扣除代管儿童的义务部分。

  5.2如社员有一次因为任何原因未能履行互助义务,账户将会被冻结,互助资格将暂时被中断,社员可选择在一个自然月内完成激活,如果超过1个自然月仍未激活的,则被视为退社(丧失社员资格)。

  5.3受助权利从注册之日起持续到65周岁(身故权利18(含)-60周岁(不含)),自动转入爸妈骨折互助社。

  5.5丧失社员资格后,符合条件重新加入本社的,等待期和最高权利的确定自加入次日起重新计算,相关健康要求也参考本社最新入社健康标准。

  5.6如果您有忘记履行互助分摊任务的记录,则您(包括您代管亲友)的账户将会被冻结,受助权利将被中断,自2017年11月1日开始,您可以通过以下2种途径激活:

  (1)账户被冻结后,在下一期互助扣款前激活(如1日被冻结,15日之前完成激活或16日被冻结,30日之前完成激活),补交2倍互助金即可。互助权利将在该社冻结之日的下一个自然月对应的日期恢复(如1日被冻结,期间完成激活,互助权利将于次月1日恢复);补充约定:从2018年5月1日起,首次被冻结的账户,在下一期互助扣款前激活仅按当期应扣互助金补交即可,享受豁免“2倍)补交激活的福利。

  5.7如果社员被确诊罹患符合互助范围的意外事件,需及时向公社报案,在公社报案登记且被告知案件已进入第三方机构审核环节,可不再履行互助义务;如在报案登记前未履行互助义务或被告知暂不符合互助条件后仍不继续履行互助义务的,则等同视为放弃退社(丧失社员资格)。

  6.1.当申请互助时,本社平台尽合理义务保护社员隐私资料,负有保护其他社员、尤其是罹患大病互助社员隐私的义务,不得将其他社员的个人信息外传。

  6.2.当申请受助社员出现以下情况,为了保护社员权利,体现公社人性化、倡导社会和谐价值观,公社予以最高权力的当申请受助社员出现以下情况,为了保护社员权利,体现公社人性化、倡导社会和谐价值观,公社予以最高权力的50%的进行筹款,从2018年1月1日起申请资助的社员,如重复出现以下情形,仅以一次50%筹款计算,不重复减半扣除。

  (1)如果出现受助社员因癌症申请公社资助时,不幸在互助筹款结束前身故的情况,则康爱金按照其最高受助权利的50%给予其法定受益人,任务扣款时,每个社员的实际扣款相应减少-——是基于防范道德风险隐患:规避因受助人家属为了继承康爱金,故意拖延受助人的治疗,而让受助人提早离世的恶性行为。

  (2)因医保卡借给别人导致自己有“大病就诊记录”,如果未来能找到相关证据证明“生病的人并非本人”——医保卡外借属于对自己“不负责”的事情,本不应该提倡,希望通过本规定,让大家更加关心自己的医保纪录。

  (3)不明原因身故-由于人已身故,对于无法判定死因的(无法判定是否是等待期内疾病导致还是等待期后其他原因导致的身故) 。

  (4)社员如果因过往疾病就诊时,使用非本人身份信息就诊,且该就诊记录的诊断的疾病与申请受助时的大病存在直接关系,未被第三方审核机构认定为欺诈行为(如习惯使用曾用名、小名等),即便最终该社员通过审核、以最高权利的50%为其发起筹款-非实名就诊属于对自己“不负责”的事情,不应该提倡,希望通过本规定,让大家都使用自己的实名身份信息急诊。

  (5)如申请人在首次确诊60天——180天(如身故:90-180天)内申请,则按照最高权利的50%进行筹款。

  6.3关于申请互助的时间(1)申请人(社员或其法定继承人,下同)需要在受助人首次确诊60天内提交申请,如社员身故,其法定继承人应在90日内提出申请。(2)如申请人在首次确诊60天——180天(如身故:90-180天)内申请,则按照最高权利的50%进行筹款。(3)如申请人在首次确诊180天内未申请,则视为自动放弃受助权利。

  6.4申请人在康爱公社平台受理申请后180天内按照康爱公社平台的要求提交各类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6.5初审受助人符合康爱公社规则后,申请人需要预付3000元审核费(如多家审核机构同时审核,审核费或额外增加),审核费作为第三方审核机构的调查成本,受助人支付审核费后转与审核机构,公社将公示相关发票及明细;申请人通过初审后,需要预付3000元审核费(如多家审核机构同时审核,审核费或额外增加),审核费作为审核机构的调查成本,申请人支付审核费后转与相应机构或个人;如审核通过,康爱公社将于互助筹款时将受助人已支付的审核费以额外互助金的形式捐助给受助人。

  6.6康爱公社收齐互助申请证明材料与收到审核费后,开始组织独立评估机构或者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对申请事件进行评估和鉴定,形成调查结论,有争议或疑难的事件,由相关专家进行审定。

  6.7申请情况清晰明确的,审核时间为互助申请人完整提交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情况复杂的为60个工作日内,特别复杂的为90个工作日内。

  6.8审查结束后,康爱公社将每月1号、16号定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在公示期间接受其他互助社员的质询;不符合规则的,康爱公社平台将告知申请人。

  6.9公示和筹款同时进行,康爱公社将于定期于每月1号、16号为公示期满的社员发起筹款,平台计算每位互助社员的预均摊金额。

  6.10筹款期为半个自然月,康爱公社将于每月1日、16日凌晨进行当期互助金分摊扣款,康爱金归集完毕后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申请人划拨资金。

  6.11若有社员在公示期间有依据地对申请人资料提出异议,康爱公社平台根据异议情况要求互助申请人解释说明或补充提交材料,并再次进行审定。

  6.12社员不幸伤残或者意外身故,其本人或法定受益人需要提供的互助申请证明材料包括:

  6.121社员及互助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委托他人领取康爱金时,受托人还必须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名词释义2)及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6.122社员及互助申请人在申请意外伤残互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互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b) 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名词释义3)、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救助人的死亡证明。若被救助人为宣告死亡,申请人应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c)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救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互助金作为受助社员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如果有多个法定继承人,应委托一人接收互助金并提供委托公证书;

  6.124康爱公社认为必须提供的与审核相关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6.13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或者需要进一步确定性质、原因的,本社将及时通知互助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社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或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社社员伤残或身故的,其他社员没有义务提供互助:

  7.2社员在加入时,或在审核调查过程提供虚假信息(含虚假联系方式),刻意隐瞒事实或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

  7.4社员吸食或者注射毒品(名词释义4),酗酒(名词释义5),酒精中毒;

  7.5社员有遗传性疾病(名词释义6)、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名词释义7);

  7.7社员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如酒驾、醉驾(名词释义8)和无证驾驶(名词释义9)】;

  7.13社员食物中毒、药物过敏、患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7.15社员未尊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的非处方药(名词释义11),不再此限。

  7.16从事潜水(名词释义12)、跳伞、攀岩(名词释义13)、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名词释义14)、武术比赛(名词释义15)、摔跤比赛(名词释义16)、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导致的伤害引起的事故。

  8.1康爱公社为每位社员独立提供个人账户,社员可以随时了解本人资金账户的明细信息。

  8.2康爱公社为每位社员独立建立个人账号,记录所有发生的互助金明细信息和累计互助总额;社员可以随时了解本人互助的每笔资金去向,包括互助对象和互助金额。

  8.3康爱公社平台适时公布每次互助事件的资金归集进度数据,参与公社社员人数,已经互助的人数,累计互助总金额等相关数据。

  8.4个别互助事件需要发布专项报告的,康爱公社平台将适时发布供互助社员查阅。

  8.5康爱公社定期公示当期符合本社规则的公示,接受其他互助社员的质询和合法调查。为确认求助申请的真实性,社员同意抗癌互助社平台向其他社员公示互助申请人的真实身份,事件发生的过程和详细情况,披露申请互助所提供的相关材料。

  9.1.申请人如有伪造材料或虚假告知等不如实告知等行为以骗取互助金,本社平台将单方剥夺其社员资格且终生不得再加入康爱公社其他平台;如本社平台已经为其发起互助,则平台有权通过合法手段追回互助金退还给其他社员。

  9.2.本社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本公社规则,规则修改将广泛征求社员意见和建议。规则一经修订,将会用修订后的规则版本逐步替代修订前的规则版本,并通过原有方式向所有社员公布。变更后的规则一经在本社平台上公示,即发生法律效力,规则修订后的互助事件及相关一切服务将和旧规则完成过渡和衔接,符合新规则的互助事件及相关一切服务照新规则执行。

  9.3.如社员不同意规则修订,可随时停止使用本社平台的服务,退出公社并申请退还账户余额。社员保留社员资格将视为对修改后规则的接受并同意接受规则各项条款的约束开云。

  9.4.本社平台涉及到互联网服务,可能会受到各个环节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因此服务存在不可抗力(名词释义17)、计算机病毒或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社员所在位置、社员关机以及其他任何技术、互联网络、通信线路原因等造成的服务中断或不能满足社员要求的风险,互助平台不作任何担保。对因此导致社员不能发送和接受阅读消息、或接发错消息,本社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9.5.社员负有自行登录康爱公社平台查看信息的义务,不能以未收到平台的通知为由要求平台承担任何责任。

  9.6.如本社平台的系统发生故障影响服务的正常运行,本社平台有义务在第一时间内与相关单位配合,及时处理进行修复。但社员因此而产生的间接损失,本社平台不承担责任。此外本社保留不经事先通知为维修保养、升级或其他目的暂停服务任何部分的权利。

  9.7.本社平台属于群体类平台,参与互助的社员个人之间除互助事件之外引发的任何纠纷本社平台将不负责任。

  9.8.申请人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或平台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本社平台有权不为该社员提供服务并有权追偿社员给平台造成的损失。

  9.9,本社不对保证性的筹款承诺,不能保证能够筹集到足够的互助金。康爱公社受助社员领取康爱公社康爱金,如涉及个人所得税需受助人个人自行申报并承担个人所得税部分。

  9.10.本互助公约解释权归众保(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及康爱公社平台所有。

  11.1周岁:指按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自出生之日起为零周岁(此处零周岁是指出生满28天),每经过一年增加一岁,不足一年的不计。

  11.2有效身份证件:指由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按规定可使用的有效护照、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等证件。

  11.3医疗机构:本公约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的医院,不包括主要作为康复、护理、疗养、戒酒、戒毒或者相类似的医疗机构。

  11.4毒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甲基()、、、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品和,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

  11.5酗酒:指没有节制地喝酒,以医疗机构或司法部门出具的酒精中毒或酒精摄入过量的相关证明为依据。

  11.6遗传性疾病:指生殖细胞或受精卵的遗传物质(染色体和基因)发生突变或畸变所引起的疾病,通常具有由亲代传至后代的垂直传递的特征。

  11.7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指互助社员出生时就具有的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

  11.8醉驾:指经检测或鉴定,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或醉酒后驾驶。

  11.10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医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的人身损害的事故。

  11.11非处方药:指在使用药品当时,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指明知在某种特定的自然条件下有失去生命或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危险,而故意使自己置身于其中的行为,如江河漂流、登山、徒步穿越沙漠或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等活动。

  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抗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散打、拳击等各种拳术及各种使用器械的对抗性比赛。

  11.18本公约未释明的定义以《康爱公社社员公约》约定为准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HTML地图 网站地图